如何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律师函

发表时间:2022-06-22 12:38来源: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如何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律师函


1、核对律师函的基本信息

核对权利人所主张的知识产权与涉嫌侵权产品是否相符,核对涉嫌侵权产品是否为本企业生产、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出口,律师函的发出是否为权利人或其许可人的真实委托等。如果相关事项并不相符,则不用采取进一步措施。

2、分析律师函的具体内容

了解并分析权利人的具体意图及企业所处境况,包括律师函的目的(是要签订许可协议而获得许可费,还是企图妨碍我方进入市场或逼迫我方退出市场)、严重性(协商和起诉更侧重于哪一种)、紧迫性(是否有明确时限的要求、时限是否很短)、接受要求事项的可能性和协商的可能性等。

3、开展分析评议

针对律师函中提出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分析评议。例如,针对提出企业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律师函,企业应开展涉嫌侵权产品究竟是否构成侵权的分析评议工作。该项工作可选择委托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完成。

4、确定纠纷应对方案

根据实质内容分析评议结果,选择合适的纠纷应对方案。例如,针对侵权警告律师函,如果分析评议结果显示产品不构成侵权,企业可采取积极应对方案,强调产品不构成侵权,并注意将分析评议报告留存,日后一旦进行诉讼,可作为非故意侵权的证据;如果分析评议结果显示存在一定侵权风险的,可提前制定应对方案,视情况采取规避设计方案、无效对方知识产权、或停止使用、积极沟通提出合理谈判方案等。

5、回复律师函

一般应在律师函限定的回信期内进行回复。对律师函的回复应当简略冷静、简略叙述,只记录必要的事项。忌讳写入不必要的内容或自认的内容。

对律师函视不同情况可采取不同策略,例如:暂定性回复(确定将如实进行检查分析、但检查、分析、搜集资料等需要一定时间、暗示愿意良好地解决纠纷等)、实质性回信(确认产品不构成侵权,简述不侵权理由,或概述对方指责毫无道理;存在侵权可能,愿意立即停止侵权,并同意双方对纠纷进行和解)等。



新疆自治区私营个体企业协会

转载请注明出处!

首页     |     业务范围     |   信息公开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