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创新试点单位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6-12 13:15来源: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关于推荐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创新试点单位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 (以下简称“小个专”) 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小个专”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创新引领作用,引领“小个专”创新发展,根据 2023 年工作要点安排,中国个协决定继续建立一批“小个专”党建工作创新试点单位,现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中符合条件的基层党组织。可优先从省、市、县组织部门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或经批准确认的党建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单位、以及市场监管部门或个私协会“小个专”党建联系点中邂选。 二、推荐标准 请严格按照以下条件推荐 2-3 家基层党组织。 (一) 党组织存续三年以上。可以是单独、联合、挂靠、依托等多种形式组建的党组织,存续时间三年以上。 (二)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按照“双强六好”(党建强发展强,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生产经营好、文化涵养好劳动关系好、社会评价好) 的要求,努力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政治核心作用。 (三)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党员能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立足岗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围绕生产经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带动职工群众开展科技攻关,推动所在单位改善经营管理、革新生产工艺,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与发展能力。 (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出资人支持党建工作,积极争当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依法诚信经营,关爱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共治,履行社会责任。 (五)具有创新引领作用。党组织组建与发挥作用的成果具有代表性和可借鉴意义,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和自身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经验做法看得见、摸得着、可复制。 三、推荐程序 市(县) 级协会组织推荐,省级协会审核,中国个协审定并向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公示 (一)市县级个私协会推荐。市县级协会组织推荐,填写《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创新试点单位推荐表》,并附 15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报省 (区、市) 级协会。 (二) 省级个私协会审核。省(区、市) 级协会认真审核推荐材料,报中国个协。 (三)中国个协审定公示。中国个协审核省(区、市) 级协会报送的材料,确定“全国个私协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创新试点单位”名单,并在全国协会系统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级协会要在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 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广泛动员和引导“小个专”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创新试点活动。 (一)坚持标准。各级协会要严格坚持标准,真正把符合条件的“小个专”党组织推荐上来,确保试点单位的质量。 (二) 认真推荐。各级协会要认真考察审核,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实地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确保推荐的单位真正具有榜样带动作用。 (三)强化指导。各级协会要结合服务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对试点单位的跟踪指导,努力把试点单位打造成社会公认的先进党组织。 (四) 加强宣传。各级协会要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以及党建骨干培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推广试点单位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小个专”党建工作质量。 书面推荐材料请于7月8日前报给中国个协非公党建部,同时将电子材料上传至非公党建部邮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 56 号院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邮政编码:100011 13671331617联系人:任建红 电话:010-82262012电子邮箱: fgdjb509@163.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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